農業農村部答複深入推進土地規模化經營有關建議提案

發布時間: 2023-08-31 来源 :中國農村網、農業農村部網站 浏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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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農業農村部網站公布對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第00655號(農業水利類055號)提案的答複,就深入推進土地規模化經營助力鄉村振興等建議提案進行了回應。

在夯實基礎,爲土地規模化經營創造條件方面,農業農村部在回複中稱,2022年,農業農村部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下達農田建設中央資金1096億元,大力推進高標准農田建設,改善農業生産條件,完善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切實增強農田防災抗災減災能力。截至2022年底,全國累計建成高標准農田10億畝。在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方面,截至2023年3月底,全國依法登記的農民合作社達223.4萬家,輻射帶動近一半農戶,納入全國名錄管理的家庭農場超過400萬家。

在探索創新,爲土地流轉提供保障服務方面,農業農村部表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土地流轉,先後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斷加強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2023年,農業農村部等11部門聯合印發《農村産權流轉交易規範化試點工作方案》,從健全交易體系、完善交易規則、加強風險防控、強化監督管理等方面明確了具體要求。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各地持續加強農村土地流轉管理和服務,引導土地經營權規範有序流轉,推進農村産權流轉交易規範化建設,切實保護廣大農民土地合法權益,爲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提供規範高效服務。同時,將進一步提升農地信息化管理水平,會同財政部等部門在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推進智能農機裝備研制推廣等方面加大財政、金融等支持力度,規範有序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

以下爲答複原文。

王淩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深入推進土地規模化經營助力鄉村振興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經商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現答複如下:

一、關于夯實基礎,爲土地規模化經營創造條件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業規模經營,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導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一是開展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從2014年起,用5年左右時間集中將15億畝耕地確權給2億多農戶,妥善解決承包地塊面積不准、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登記簿不健全等問題,讓農民吃上“定心丸”。同時,依托確權登記頒證成果,建立全國農村土地承包信息數據庫應用平台,探索實施“以圖管地”工作機制,加強承包數據的互通共享,指導各地及時做好日常變更,確保信息的實時性。2023年4月,農業農村部研發“土地流轉台賬信息系統”並穩步擴大應用範圍,運用現代信息化手段提升土地流轉監管能力。二是加強涉農項目規劃。2021年,農業農村部印發《“十四五”農業農村現代化重大工程建設總體規劃》,協同推進糧食與重要農産品産能提升、農業科技創新支撐、鄉村産業融合升級、農業安全生産保障、農業綠色發展引領示範、數字農業農村、鄉村建設等七大工程。在高標准農田建設方面,印發《全國高標准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通過集中連片開展田塊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等解決耕地細碎化、設施不配套等問題,有效推動農業規模化經營。2022年,農業農村部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下達農田建設中央資金1096億元,大力推進高標准農田建設,改善農業生産條件,完善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切實增強農田防災抗災減災能力。截至2022年底,全國累計建成高標准農田10億畝。在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方面,截至2023年3月底,全國依法登記的農民合作社達223.4萬家,輻射帶動近一半農戶,納入全國名錄管理的家庭農場超過400萬家。中央財政農業生産發展資金項目將縣級以上農民合作社(聯合社)示範社和示範家庭農場作爲支持重點,加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倉儲、加工等關鍵環節能力建設。三是夯實要素保障投入。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中央財政大力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技術應用和生産經營能力,支持縣級以上農民合作社(聯合社)示範社和示範家庭農場改善生産設施條件,應用先進適用技術,培育品牌、拓展營銷渠道,提高生産經營發展水平,提升聯農帶農服務能力,並安排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專項資金,加大對從事糧食種植的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的支持力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聯合中國農業銀行辦公室印發《關于金融支持農業産業化聯合體發展的意見》,創新金融産品與服務,拓寬多元信貸擔保渠道,爲促進新型經營主體規模化生産經營提供金融支撐。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進一步提升農地信息化管理水平,會同財政部等部門在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推進智能農機裝備研制推廣等方面加大財政、金融等支持力度,規範有序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

二、關于探索創新,爲土地流轉提供保障服務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土地流轉,先後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斷加強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一是探索建立土地流轉統一管理服務平台。2014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強調,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流轉市場運行規範,加快發展多種形式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依托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健全土地流轉服務平台。同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引導農村産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對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作出明確規定。2016年,原農業部印發《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運行規範(試行)》,進一步明確了土地經營權在流轉市場交易的相關規定。2023年,農業農村部等11部門聯合印發《農村産權流轉交易規範化試點工作方案》,從健全交易體系、完善交易規則、加強風險防控、強化監督管理等方面明確了具體要求。二是探索建立土地流轉風險防範機制。2021年,農業農村部出台《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對建立健全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的准入監管制度做了具體規定,確保從源頭遏制風險。明確整村(組)土地經營權流轉面積較大、涉及農戶較多、經營風險較高的項目,流轉雙方可以協商設立風險保障金。2023年,農業農村部印發《關于做好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審批相關工作的通知》,指導督促各地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土地經營權流轉風險防範和保障機制。三是探索建立靈活多樣的經營管理方式。2014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強調,“改革的方向要明,步子要穩,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強典型示範引導,鼓勵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不能搞大躍進,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揮,使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與城鎮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相適應,與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産手段改進程度相適應,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提高相適應,讓農民成爲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的積極參與者和真正受益者,避免走彎路。”2021年,農業農村部出台《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要求各地對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受讓方嚴格把關,規定“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受讓方應當爲具有農業經營能力或者資質的組織和個人。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各地持續加強農村土地流轉管理和服務,引導土地經營權規範有序流轉,推進農村産權流轉交易規範化建設,切實保護廣大農民土地合法權益,爲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提供規範高效服務。

感謝您對我部工作的關心,希望繼續對三農工作給予支持。

農業農村部

2023年8月29日